《关于进一步加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监管处 发布时间:2021-10-20 字体大小:

一、编制背景

(一)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开展情况

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是完善住宅使用功能,方便居民生活、提升宜居水平的一项惠民举措。2021年,我市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做了大量工作,在融合先进经验和长沙本地实际的基础之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通知》(长住建发〔2021〕33号)与《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业务办理参考范本》(长住建发〔2021〕56号)进一步规范了增设电梯业主表决、基层调解、后期运维、管理模式、办理程序等相关内容,与《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方案》(长住建发〔2020〕53号)、《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管理规定》(长政办发〔2018〕11号)、《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办理细则》(长住建发〔2019〕81号)共同作为我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性文件,从统一意见签订协议、公示公告申请备案、并联备案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签署意见、建档移交补贴申请两金提取,五个方面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程序。

2020年-2021年,我局深入优化办理流程、简化申报材料、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品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在全市范围内积极稳妥推进,截至8月26日内五区完成增设电梯1578台。

(二)出台背景和初步考虑

随着增设电梯工作的全面推进,增设电梯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愈发凸显,12345投诉率与群众上访率有所增长,还有部分退休老领导将相关意见和建议反馈到了市政府主要领导。主要体现在:增设电梯设计不科学、不按图纸施工、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后期维保不及时等方面。鉴于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基本原则,牵头草拟了《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考虑:

一是进一步优化设计报建安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应当明确增设电梯的规划要求,明确增设电梯设计方案应当符合防火、抗震安全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并对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原有结构进行结构安全评估,确保结构安全,对施工图审查明确相关标准和要求。

二是进一步确保施工安装安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应当明确电梯安装单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开展活动,现场施工应满足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同时,应严格履行施工告知、申报电梯监督检验等程序,安装过程接受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增设电梯施工安装安全。

三是进一步明确运行维护安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应当明确增设电梯竣工后,电梯所有权人应确定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同时,应充分考虑到有无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小区电梯后期维保的问题,以及增设电梯所有权变更后受让人应承担的相关权利和义务等多方面的问题。

四是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应对市、区、街道、社区在增设电梯过程中的工作职责进行明确,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促进依法履职,加强安全监管,确保增设电梯安全。

二、编制过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增设电梯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志凯副市长先后多次组织相关市直单位和内五区、高新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召开增设电梯安全管理工作推进会、进行现场调研,听取各区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情况汇报、各职能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要求市住建局牵头出台《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安全管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编制工作从2021年6月12日正式启动。

一是走访调研。我局到岳麓区住建局和雨花区住建局调研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作,与区住建局、街道和社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代表性电梯公司的负责人座谈,逐一倾听、记录、了解目前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安全问题以及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详细的归类总结。

二是查阅文件。走访调研之后,我局认真进行问题梳理,同时认真研究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现有的相关政策法规,查漏补缺从规划设计安全、施工图审安全、安装施工安全、运行维护安全四大版块为出发点,通过政府官网学习借鉴其他省、市就增设电梯安全管理方面的主要做法和重要举措,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出符合我市的《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三是征询意见。8月18日开始征求意见,主要向市资规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勘察设计处、质安监处、质安监站等书面征求了意见。共收到各方意见20条,采纳13条,根据反馈意见,结合实际进行修改和完善。

三、政策依据

1. 湖南省住建厅等六部门印发《湖南省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湘建房〔2018〕159号)

2.《湖南省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32号)

3.《湖南省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工程技术规程》DBJ43/T 344-2019

4.《长沙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125号

5.《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管理规定》(长政办发〔2018〕11号)

6.《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办理细则》(长住建发〔2019〕81号)

四、主要内容

(一)规划设计安全。增设电梯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增设电梯设计方案应对增设电梯座落位置、连廊尺寸、外观标准、建筑结构等内容进行说明,对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原有结构进行结构安全评估,并做出评价结论且提出适宜的技术方案,确保既有结构安全。设计方案不应低于建筑原有消防和节能等要求。新增建筑部分应进行建筑防火设计和抗震设计。设计方案内容涉及供水、排水、供电、燃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公共管线改造的,应提前咨询、征求相关管线运营单位意见。

(二)施工图审安全。增设电梯应当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施工图审查手续。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加强对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管理,严格按照相关强制性标准和结构安全性等要求进行审查,特别是对涉及变动原有建筑(含住宅楼或地下室等)结构构件或增加局部荷载等情形,应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对计算书和图纸进行审查;涉及原有建筑加固补强的,施工单位应具有特种结构(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确保结构安全。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将施工图退建设单位并出具审查意见知书说明不合格原因,建设单位应当要求原勘察设计企业修改,修改后的施工图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复审。施工图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增设电梯施工。

(三)安装施工安全。电梯安装施工前,应向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特种设备安装施工告知,并向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申报电梯监督检验;同时电梯工程建筑部门开工前,应向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做工程开工报备,电梯工程建筑部门施工过程接受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安全监督,各施工单位应当明确安全责任人员,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配合提供房屋原始竣工图纸和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堆放场地。

(四)运行维护安全。增设电梯竣工验收合格后,应明确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安全管理责任,按要求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增设电梯所有权人委托本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电梯安全管理单位管理电梯的,受托方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应主动承接增设电梯所有权人的委托,提供增设电梯使用管理服务,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电梯紧急报警装置监控室端接警的托底保障工作;对无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小区,同一区域内社区应该牵头统一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有偿电梯使用管理服务;增设电梯所有权人自行管理电梯的,增设电梯所有权人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要书面约定电梯管理的实际负责人,承担具体管理工作;增设电梯所有权人的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时,增设电梯的相关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人承继,并明确告知受让人其相关权利和义务;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并按照电梯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

(五)行政监管责任

市住建局、市资规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等相关部门依职责做好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安全管理工作。

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电梯安全管理协调处理机制和安全信息员制度,加强增设电梯的巡查管理和信息报送,及时协调处理电梯安全管理问题。业主自行委托工程监理单位,规范管理增设电梯项目的,各区县(市)政府可适当给予补贴。

县(市)住建部门应当严格增设电梯设计方案、地勘报告、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等材料的审核,切实加强增设电梯施工过程的监管,落实各环节各项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对施工现场存在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的,应责令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存在重大隐患的责令立即停工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区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当加强增设电梯的选址监管,在选址过程中避免重大危险源、处理好与现状设施关系、合理组织交通。合理确定规划方案,确保与小区整体风貌协调。

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增设电梯安全监管,发现违法行为、违反电梯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行为或者电梯存在事故隐患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责令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应当制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急总预案,并指导使用单位常态化地开展应急演练,遇到电梯突发事故应立即赶赴现场,指导帮助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等进行现场救援或消除隐患。

区县(市)城管执法部门配合资规、住建、街道(镇)等单位和部门对未按相关规定办理联合审查备案手续擅自增设的电梯,应当限期整改或者依法组织拆除。

区公安部门对已经依法办理有关施工手续的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项目进行阻挠、破坏的行为予以制止,对不听劝抯、行为恶劣的,依法(按寻衅滋事)采取强制措施,保障项目正常施工秩序;对造成工程责任事故、诈骗等违法行为,会同相关部门立案调查。

区应急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增设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街道(乡镇)、社区应当加强增设电梯安全管理日常巡查和信息报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增设电梯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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