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沙市政府投资市政公用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解读材料
一、 制定的必要性
原《长沙市政府投资的市政公用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长住建发〔2015〕41号, 2015年5月1日发布实施)使用期限已过5年,已经失效。因主要审查参与部门减少了审计局,《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长政发〔2020〕5号)等上位文件已经修正,住建部门现无执法权等,并征求市发改、市财政及有关服务对象等部门单位的意见后形成新文件(长住建发〔2020〕115号)。
二、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3、《湖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4、《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5、各平台公司及市财政、市发改反馈意见等。
三、 拟解决的问题
解决文件有效性问题,适应我市近年来变更管理实际情况的变化。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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