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沙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及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实名登记线上办理的通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发布时间:2023-08-14 字体大小: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加强我市房地产交易管理,规范房地产从业人员销售及经纪服务行为,我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及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开发企业销售人员)实名登记将于202391全面实现线上办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及从业人员实名登记

(一)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包括初始备案、备案变更、备案注销。房地产经纪机构申请备案路径为: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网上办事——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长沙市统一认证平台——长沙市建设行业企业资质申报审批系统(以下简称“资质申报系统”)。房地产经纪机构可在资质申报系统内提交备案申请、查看审批进度、查询审批结果等。备案结果在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公示。通知发布前已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登录系统激活并完善公司备案信息

长沙市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区域内房地产经纪机构通过以上路径办理备案手续。湘江新区、望城区、长沙县等区域房地产经纪机构需要在长沙市区开展业务的,在属地办理备案后,将备案信息录入系统。

(二)从业人员实名登记

房地产经纪机构完成备案或完善备案信息后,安排本机构名下所有从业人员登录微信小程序星城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完成实名登记。

房地产经纪机构须在系统内为完成实名登记的从业人员生成并制作从业人员信息卡。经纪机构可委托长沙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统一制作从业人员信息卡

二、新建商品房项目销售授权及销售机构和人员实名登记管理

开发企业应在办理预售(现售)许可证前,登录资质申报系统建立销售项目档案,完成自营销售团队人员实名登记,授权代理销售机构及人员从事本项目销售工作。开发企业登录路径同

(一)建立销售项目档案

房地产开发企业登录资质申报系统进行企业注册,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报企业相关信息,并建立销售项目档案。

(二)授权自销团队或销售代理机构及其销售人员从事本项目销售。

房地产开发企业有自销团队的,销售人员应登录微信小程序星城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完成实名登记。开发企业将已实名登记的销售人员添加到销售项目自销团队并授权从事本项目销售工作

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销售的,应通过资质申报系统授权已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名下的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从事本项目销售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通知发布前已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须在两个月内完成以上工作。两个月内未完成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将无法开展存量房网签、房源信息核验、新房网签等业务

(二)通知发布前项目在售的开发企业须在两个月内完成以上工作。两个月后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须如实将销售人员信息填写至委托代理人栏位。两个月未完成的开发企业将无法开展新房网签。

(三)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将本机构信息公示卡及从业人员信息卡(复印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接受客户扫码查询。开发企业应将代理销售机构信息公示卡及其从业人员信息卡(复印件)、自有销售团队从业人员信息卡(复印件)在项目销售现场公示,接受客户扫码查询。

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开发企业销售人员在从业过程中应佩戴并向客户主动出示“从业人员信息卡”,接受客户扫码查询。

此通知自系统上线之日起执行,登陆网址为:http://175.6.47.82/zjcert/login。登录系统后可以下载操作指南。各机构在使用系统过程中,如有业务、技术问题,可通过技术支持QQ群(759601586咨询。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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